1:在順光、逆光、正視、側視下目測,不應有明顯磨痕、劃痕、崩邊等損傷,不應有孔洞、裂紋等,檢驗方法:目測檢驗距離1.5m-2m,ph檢驗采用ph試紙。
2:邊角及磨邊與沒有磨過交接處,平整度過度平緩,不得留有明顯的坑洼交接痕,光澤度達到大面積要求;檢驗方法:距離1.5m-2m目測。
3:當遇特殊石材
大理石品種或特殊要求時,可在整體研磨前找邊角沒有磨損失光的板材清理干凈后測10處以上,相加得算術平均值,以該光澤度的平均值標準為
石材大理石整體打磨研磨后的驗收標準;
4:光澤度目測透徹,能清晰地反影出物體,物體倒影應無明顯扭曲現象。
本文關鍵詞:石材大理石整體研磨工程